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7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成都东部新区重点景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结合区域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在成都东部新
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为进一步科学合理调控城区道路交通流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成都交警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部分区域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具体如下:一、2025年3月20日起,下列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罐式货车通行(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科学合理调控城区道路交通流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成都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等相关规定制定了《2024年关于对部分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7月21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7月22日至8月10日期间将临时调整双楠大道等道路大型货运车辆通行规定,具体如下:7月22日至8月10日,每日7:00至22:00,禁止大型号牌货车在双楠大道(绕城高速至大件路)、武汉路主辅道(梓州大道至剑南大道)、武汉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货车临时通行政策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规定通告如下:一、外地籍货车,每日6:00至22:00,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道路行驶。
来源:【红星新闻网】红星新闻网3月19日讯 3月19日,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发布最新通告,决定自2024年3月26日起对双流区华府大道三段、双流区彭镇部分区域、康家堰路二段、康家堰路三段、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一段、西航港大道中二段货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
2023年7月22日至8月10日,每日7:00至22:00,除运输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外,禁止货车和工程运输车辆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区域、成都高新南区绕城外部分区域所有道路以及其他指定道路行驶。持“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的货车、新能源小型货车不受上述限行规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