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关系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类法律关系,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方与承租方往往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但在,租赁期满后,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再续租,承租人是否还能行使约定的优先续租权呢?
“说好保障我优先续租,到期却要租给别人,我投资十几万开店的钱都还没回本。”近日,武汉市民武先生通过今日头条“头条帮忙”向九派新闻反映,自己餐饮店的场地租约马上到期,合同约定己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房东却拒绝续租,想将该店铺改成奶茶店租给别人经营。
济南某商业公司辩称,其并未侵害青岛某餐饮公司的优先承租权,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19日,济南某商业公司与青岛某餐饮公司签订《关于租赁济南某购物中心层某单元之房屋租赁合同 二〇一八年》,约定租赁期限自2020年4月2日起算至2020年11月1日届满。
房屋出租合同书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出租房屋及其基本情况1、甲方将其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