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深圳市总工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旨在深入贯彻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确保每位劳动者都能按时足额领取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近日,深圳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劳动者从仲裁开始,历经深圳初级和中级两级法院审理,甚至最后官司打到了广东省高院,随着广东高院最终判决劳动者胜诉,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企业老板尤其是中小企业主,忧心忡忡,如履薄冰。
首先明确一点,关于工资什么时间发,还真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规定。其中关于“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50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按月支付”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单位,工资必须每月发放。
国庆假期要来了10月工资支付日在国庆假期期间(1-7日)的小伙伴注意咯你的工资可以提前发!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