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家卫健委持续完善与检查检验互认相关的政策体系。但医院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并非能全部实现互认,哪些情况无法互认?11月27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作人员介绍相关情况,并明确接诊医师可进行重新检查的六种情形。
澎湃新闻记者 张依琳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7部门11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思聊工作室】拿着一家医院的检查报告,换一家医院就诊,即便是看同一种病,常常还需要把相同项目的检查再做一遍。这样的就诊经历,不少患者都遇到过。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既增加了患者的就医成本,又降低了全社会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一个医院的检查结果另一个医院承认吗?其实早在2006年,卫生部就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在医疗机构间互认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对于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改进医疗服务,在医疗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都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在江苏的公立医院看病,患者不需要拎着片子“走南闯北”了,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以下简称影像平台)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实现了全省医学影像数据统一存储、管理与共享调阅互认。
作为数字重庆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之一,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开发的“渝悦·医检互认”云平台全面投入实战,目前已有1150家公立医疗机构接入平台,彼此可实现112项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患者节约费用近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