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4月1日起,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今年,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泉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绩效分配办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向班主任倾斜。
原标题:4月1日起 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泉州晚报讯(融媒体记者吴宗宝)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4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近年来,泉州市不断深化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重落实,严监管,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上取得显著实效。2022年7月,泉州市代表福建省接受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组实地核查,福建省考核成绩为A级,位列全国第二名,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
数据赋能 治理欠薪泉州累计代发农民工工资395亿元,惠及58万多人泉州网8月20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黄永福 王晓曼)近年来,泉州市结合欠款欠薪“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坚持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难题,创新推行大数据监管模式,推动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据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部署,2020年10月15日上午,我局与福建东霖集团联合举办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解读会议在凤浦安置小区二期项目部会议室举行,福建东霖集团所属在台商投资区建设项目劳务执法小组、项目部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劳务员30余名参加此次会议。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至9月,泉州市职工可领取高温津贴,其中,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月至9月可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