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得” 这三个字在汉语中虽然读音相近,但用法却不同。它们可以作为助词来使用,也可以作为其他词性,下面从不同词性角度为你介绍它们的用法:“的” 的用法作为助词:主要用于连接名词和修饰它的词语,表示所属关系或修饰关系,一般用在名词前面。
学习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一句时,我担心学生无法理解“封狼居胥”,反复告诫他们“狼居胥”是一个地名,结果学生却说“赢得”的“得”字需要讲解一下,因为这个字看似容易,实际却很难准确解释。
得得【dé】,会意字,甲骨文和金文早期的字形,是一只手(寸)和一个“贝”,其本意就是去拿別人的钱财。后来添加了意符“彳”,表示拿了就跑。篆文的字形把“贝”错改成了“见”。说文解字《說文解字·彳部》得:行有所得(䙷)也。从彳㝵聲。䙷,古文省彳。段玉裁注:「見部」曰䙷: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