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日前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布,自11月15日起施行。规定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正在搭建、开挖违法建设的,应当书面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在3日内自行拆除或者回填;
2015年6月5日,海淀区城管监察局北太平庄执法监察队对该建筑物就行了现场检查和勘验。2015年7月1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作出关于北京市海淀区体师西墙外公厕东北侧15米处所建房屋规划审批情况的函,查明上述房屋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国日报北京8月22日电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违法建(构)筑物没收处置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目前仍面临违法建筑物处置"出口"不畅难题。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28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应秀良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内容摘要没有规划或者不符合规划法要求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在性质上,违法建筑不因其违法性丧失作为物权期待权客体的资格,违法建筑属于可期待的民事权利或者民事权益。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