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将逐步实行的“一户一宅”,那“一宅”究竟有多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已经有了明确的要求:住在农村的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其宅基地的使用面积不得超过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那么,一宅究竟可使用多大的面积才合规呢?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静 通讯员刘碧涛报道:昨日,南海区对外公布,南海将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新规明确,未来南海在宅基地的申请审批上,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面积不超过80㎡”的规定。
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归谁所有?宅基地可以售卖、转让吗?最新广东宅基地政策话你知!今年3月23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对广东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通过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农村一直施行“一户一宅”政策,一个户口本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法律的制定来源于实际生活的真实情况,所以立法之初的这个规定,比较符合村民朋友的实际情况。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重申了宅基地的分配原则,要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为加快推进电白区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工程,破解农村“有新房无新村”难题,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由电白区农业农村局、电白区自然资源局、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城乡规划办公室联合制定的《茂名市电白区推进农房管控和农村风貌提升实施细则》近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为3年。
近日,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化州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活动,建立起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同时对资格认定、审批程序和纠纷化解做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