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火了,网上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再用于经营收款”,近日,记者从央行相关部门获悉:这样的理解纯属误解。“在明年三月份以后,我们的市民朋友还是可以使用二维码进行收付款。
近日,湖南警方通报了一起令人警醒的“二维码”盗刷案件。从事手机销售的赵女士,在通过视频向“客户”出示收款码后,账户里的资金却被离奇转走了。明明出示的是收款码,钱款为何却被盗刷了呢?出示“收款码”几秒内竟被盗刷超千元?
近日,湖南警方通报了一起令人警醒的“二维码”盗刷案件。从事手机销售的赵女士,在通过视频向“客户”出示收款码后,账户里的资金却被离奇转走了。明明出示的是收款码,钱款为何却被盗刷了呢?商家出示“收款码”几秒内竟被盗刷超千元?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思思) 从今日起,支付宝的付款码将专码专用,只用于线下付款,不再具备转账收款功能。支付宝付款码是动态二维码,此前其具有两种主要功能:一是对支付宝签约商户提供的扫码付款功能;二是对所有人开放的扫码收钱功能,即使是陌生人也可以通过扫描付款码进行转账。
这件事儿真实情况是,个人收款码确实在3月1号之后就不能用了,但只是针对经营性收款,说白了,你做生意,比如摆地摊、开个店,过去把个人收款码往那一放就能收款,以后不行了,不能再用个人收款码收款,得申请个特约商户收款码。
4月17日,支付宝官博宣布上线“付款码隐私保护功能”,打开这个功能,隐藏付款码,点击“展示付款码”可正常使用。开启方式:进入支付宝 App,选择 " 收付款",进入收付款页面后点击右上角处的三个小点,选择 "付款码隐私保护功能",进入操作页面后点击开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