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没到期就被房东卖掉,租客必须搬走吗?如果租客未与新房东联系便自行搬离,能否向房东要求赔偿?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判决驳回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经济损失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项目需变更的,应当自项目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以及已领取的居住证,向居住地的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办理居住登记信息项目变更。
2017年3月2日,出租人李某与承租人赵某签订了《商铺租赁协议》,约定赵某承租李某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XX号的一处商铺注册公司并经营餐馆,租期5年,并约定了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时,赵某应当将注册地址迁出,逾期不迁出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租人承担。
近日,崇明公安分局新海派出所出面调解一起因店铺清退引发的矛盾纠纷,民警访实情支实招,租户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书,同意退租。章先生夫妇俩从事铝合金门窗安装生意,十多年前在崇明新海镇向一公司租赁了一间近20平米的店铺,因地处菜场附近,人来人往,顾客介绍顾客,生意做得算是红火。
海外网2月16日电15日,公安部发布消息,《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由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何时替代现在的暂住证引发网友关注。
近日,家住广州白云区永平街的市民刘女士向南都“记者帮”反映,3年前,她想向丈夫起诉离婚,需要提供本人居住证等材料,而居住证由于租房期间多名房东不配合等种种原因,居住证迟迟未办理成功,“我几年都没法起诉离婚!”
6年里,租房客小蔡换了三个地方,经历了租金上涨、房东突然要求搬离、落户难等一系列麻烦。在大城市租房,可供选择的地段、房型很多,但也时不时遇到租金上涨、租约变更等问题,还可能在落户、办理居住证、子女就学等方面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