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以来,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步成为社会共识。然而部分人认为电动车不算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车问题不大,因此酿成大错。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例。
11月4日中午12时左右,宝岗大道靠近宏宇广场路段南往北方向的机动车道,发生一起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上两人受伤送院,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事故起因源于非机动车道被违停车辆占用,电动自行车借道行驶机动车道,与同向机动车发生碰撞。
一辆机动车和电动车撞上后,又撞上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那么该由谁来为这场“飞来横祸”埋单呢?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终判决由承保导致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工人日报讯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则“非机动车醉驾被担责”的案例。22岁的沈某喝醉之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单方撞到朱某未按规定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后受伤。法院认定,驾驶者沈某负主要责任,朱某负次要责任。
生活中,经常有人为图一时方便,将机动车违法停放在路边,殊不知,违停车辆不仅阻碍道路正常通行,还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违停车辆承担40%的赔偿责任。
近日,不少市民向晚报融媒热线反映:“僵尸车乱停乱放,导致自家车辆无处停”“与违停车辆发生碰撞,权责不知如何定”“买了新能源车,小区地库无法安装充电桩”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期晚报融媒·帮您办律师团律师王紫薇将为市民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