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格尔木市一名女公交车司机被两名女性乘客暴打,手机和戒指也被抢。时至今日,打人者仍然逍遥法外。 6月6日16时许,格尔木市公交公司4路公交车驾驶员谈女士驾车从调度中心出发开往牧民新村。公交车行至终点站后,两名女性乘客表示要乘车返回。
青海新闻网讯 2月22日21时23分,位于格尔木市园艺场5路公交车终点站对面村庄内一民房与1辆出租车着火。由于格尔木消防支队的消防官兵出警及时,救出被困女子,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大火也及时扑灭。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赶赴火灾事发地点。
中新网青海新闻6月19日电(格宣)“不要跳,不要跳……”格尔木石化基地派出所女警支全兰对轻生男子呼喊道。6月16日凌晨2时许,格尔木石化基地派出所接指挥中心110指令,称一醉酒男子欲跳楼轻生。接到指令后,值班女警支全兰快速反应,火速与同事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联系了消防救援部门。
2020年7月10日9时45分,海西州格尔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电话通知:南京某大学学生黄某某于7月5日乘坐Z164列车由南京至格尔木,其于7月9日在东经 93.572938 ,北纬35.41154处手机关机并失联,要求协助查找。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的众多女干警,她们没有豪情壮语,只有甘为孺子牛的精神,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用朴实的行动和奉献的精神践行着基层法院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展现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崇法昆仑 、是为公是、格法致治、非为公非、释法明德、笃守笃信、司法清明、笃正笃行”的法治精神。
她是一名性格开朗,为人正直的青年女警,对待任何工作都有着极其认真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自她从警以来,始终以社会稳定、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己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姜亚红,女,1993年7月生,汉族,共青团员,2017年7月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2018年1月考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先后在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和行政审判庭工作,从事法官助理的工作,现主要协助法官处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
檀静,女,1997年2月生,2020年6月进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任网络管理员。入职一年以来,该同志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富有热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富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逐步成长为了专业性的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