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人配偶有协助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姐讲法超话《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重要形式之一。然而,当金钱与情感交织在一起时,赡养费的问题往往变得复杂而微妙。现实中发生的赡养费纠纷,法院会怎么判?12月26日,北京海淀法院结合多起案例对此进行普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重要形式之一。然而,当金钱与情感交织在一起时,赡养费的问题往往变得复杂而微妙。现实中发生的赡养费纠纷,法院会怎么判?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重要形式之一。然而,当金钱与情感交织在一起时,赡养费的问题往往变得复杂而微妙。现实中发生的赡养费纠纷,法院会怎么判?12月26日,北京海淀法院结合多起案例对此进行普法。
原告庞某某,女,现年78岁,先后有两次婚姻,共育有被告张某某等六名子女,其中一名已故。庞某某诉称其现居住于地瓜中学宿舍,一人独居生活,基本生活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现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张某某等二人每月支付赡养费。
老人再婚,理应得到社会、子女和亲朋好友的理解与支持。但有些子女却因老人再婚,拒绝赡养。正阳县王勿桥乡王某的黄昏恋居然成了子女推卸赡养责任的借口。 王某今年67岁,育有两子一女。10年前老伴去世后,王某一直寡居,靠务农将3个儿女养大成人。儿女各自成家后,王某显得愈发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