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周围邻居出行,黄德义自建桥梁,是大好事。但是,他却私自收钱了,这就有点有违法律。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吉林白城村民黄德义,他私自搭建桥梁还收费,结果被判了有期徒刑两年。到底是黄德义在搞事还是在给村民们提供便利?村民黄德义自称是家族世代摆渡人,几辈子都在洮儿河边种地摆渡。
潮新闻客户端 编辑 王彬 【编者按】潮新闻《读端》栏目,邀请专家学者、党政干部、企业家等各行各业人士点评新闻报道,虽寥寥数百字,但这些独到的短评,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或换个角度看新闻。我们将这些散落的珍珠收集起来,串联成链,供更多人品读。也欢迎大家参与“读端”讨论。
近日,吉林省某地村民黄某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关注。据报道,黄某在洮儿河边长大,这条河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黄某家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某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罚款并强制黄某拆除浮桥。
对村民修桥收费的事情,政府做到事前有审批,事后有监管,收费有年限,避免一禁了之,对政府和人民来说是一件双赢的好事。既然国家允许某些公司修路还贷,而很多农村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有通行的刚性需求,就应该允许村民修路修桥。
私搭浮桥为何会被定为寻衅滋事罪?办案民警和洮南市人民法院最新回应央广网白城7月12日消息(总台记者苑竞玮 钱成)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近日,吉林白城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收费被判刑,引发热议。
荆州新闻网评论(特约评论员 张仲旺)近日,一则村民因自费建造桥梁被判刑的新闻,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回顾相关报道,吉林省洮南市黄姓村民为了方便周边群众,总投入超13万元,修建了一座长7.5米、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