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已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7月28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这些防汛知识要知道→。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1月8日、2017年3月1日、2017年10月7日、2018年3月19日进行了四次修正。
4月20日,水利部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全文如下。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堤防运行管理,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3级(含)以上堤防的运行管理。
2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河南省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决定》已经由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楼阳生和省长、省总河长王凯签发,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河道行洪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