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5 14:20来源:人民日报 链接已复制字体:小大《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2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等介绍有关情况。
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近期公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违法成本,对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的企业,罚款下限分别提高至50万元、150万元和500万元。2月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条例》内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2月4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德昶,司法部立法三局负责人张迅,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宛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介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条例》,旨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条例》共6章76条,主要规定以下内容。
10月9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永对《关于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