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赡养父母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重组的家庭,当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子女与其并无血缘关系,很多人认为既然继父母子女关系以生父与继母的婚姻关系为前提,当婚姻关系解除后,继子女对继父的赡养义务就不存在了,法律上果真如此吗?
那如果说娶了这个带着儿子的二婚女人的男人会有怎样的结果呢,泰州就有一个这样的案例,老王,不是隔壁老王啊,老王是很老实的人,40多岁了,还没娶上媳妇,经人介绍,就认识了这样一个女的,长得还不错,她带来的儿子呢,才六岁,活泼可爱,让他叫爸爸,他就叫了,哎呀,这个老王啊,喜欢的不得了,那就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