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班也得在线,劳动者岂能“休而不息”下班也得盯微信,周末还要写方案,弹性工作成随时待命……数字时代,越来越多的工作场景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办公室内。移动办公、远程协作成为新的趋势,使得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日益模糊。
今年全国两会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了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2月28日,吕国泉接受央广网记者专访时表示,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上海一家公司因频繁要求员工晚上下班时间参加策划会、周末去外地参加培训,被员工诉至法院索要加班费。法院审理后,判决公司支付员工平时延时、休息日加班工资1.2万余元。当前,各种8小时工作制之外的“隐形”加班让不少“打工人”叫苦不迭。
“下班时间线上工作到底算不算加班”近年来一直是网友热议的话题。今年全国两会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了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吕国泉解释道,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
今天#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冲上微博热搜,引发打工人们吐槽:“下班后跟领导对视都算加班”“ 员工肯定算,老板不一定算”“ 能不能办公软件和聊天软件分开”……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终审认定劳动者长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工作,属于“
这种“下班了又好像没下”的状态,引来不少网友吐槽:公司经常在下班后开线上会议、布置待办任务、对接项目细节、催问工作进度等,由于工作基本都能在线上完成,占用的休息时间或多或少又说不清,导致自己每天都处于隐形加班状态。
如今,“线上加班”“隐形加班”日益常态化。有专家认为,让劳动者在下班之后拥有绝对不被打扰的休息时间,就要赋予其拒绝用人单位通过数字工具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明确用人单位在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联系劳动者的行为即违法。
手机上的微信等社交软件要时刻在线随时可能收到工作通知甚至在线会议的邀请.....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自己每天好像“下了个假班”身体虽然离开工位了人却还保持着工作的状态这让不少职场人士都大呼吃不消非工作时间“微信办公”算不算加班?
日前,国家司法部“中国普法”公众号分享了一个“微信办公”算不算加班的案例,引发网友热议。事件中,李小美(化名)于2019年4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至2022年3月31日,其中约定李小美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后因加班问题,双方发生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