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6月3日讯6月1日,针对此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上报的《关于呈请批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兰山区人民政府发布通知。为确保本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更加符合兰山区实际,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兰山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