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号据辽宁瓦房店市公安局8月20日发布警情通报,接群众举报,大连山海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连福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瓦房店文兰营业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瓦房店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一公司涉嫌非法吸存被立案侦查来自:周到00:0001:42大连市瓦房店市公安局8月20日发布警情通报,瓦房店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大连山海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连福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瓦房店文兰营业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瓦房店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按照原计划,大连福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慧旅行社)应该做好了“十一”黄金周密集发团的准备。一群年长的“旅游会员”也早已计划好跟团游玩,或许也会在旅游途中“听课”时投资几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就像往常那样。但这一切的安排一个多月前破灭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请涉及芝罘区门店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投资合同、交款凭证、收付款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收付款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原件、微信及支付宝交易记录等相关材料,到下列公安机关登记报案,报案截止日期:2024年2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为依法打击犯罪,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一个月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投资协议、交款凭证、收付款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收付款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原件、微信及支付宝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到营业部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10月11日,辽宁大连瓦房店市公安局通报了大连山海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海慧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最新侦办进展。通报称,瓦房店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已对涉案资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随着文化旅游业蓬勃发展,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非法牟利的空间,文化旅游领域正逐渐成为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文旅产业的健康发展。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公众应对这类非法集资提高警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请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投资合同、交款凭证、收付款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收付款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原件、微信及支付宝交易记录等相关材料,到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
今天,“济南经侦”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大连福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凡在该公司参与投资未报案的群众,尽快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报案登记,时间:工作日9:00~17:00,同时提醒,该公司中心经理、主管、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