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改善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突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禁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区道路、巷道、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等区域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活动,各类商贩应进入市场或门店内规范经营。
近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发布了一份清单,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影响市容环境卫的擅自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17个违法行为,在轻微违法的情况下,可以不予处罚。记者也了解到,在浦东新区,从去年12月起,就对相关领域的“”开展了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