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法定代表人以在公司的股份为自己所借债务担保,这种担保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但该公司仍要为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为何?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了判决。
股东私自使用公司公章,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盖章借条的还款责任?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林某是某公司股东并负责保管公司公章,在公司工作期间,林某向汤某借款共计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
公司印章如同签名一般,是公司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官方标识,若对公司印章不加以妥善保管,则很容易使公司陷入被动。8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启东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林某是某公司股东并负责保管公司公章。在公司工作期间,林某向汤某借款共计10万元并出具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