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四川达州一网友发视频称,自己的手机在商场丢失,一男子在捡到手机后却没有立马归还,而是和家人离开了商场。事后,该网友报了警,并把手机设置成丢失模式给男子留言。第二天,拾到手机男子打电话过来,称想要2500元现金作为酬谢。
有人在公共场合拾到他人丢失的财物后暗自窃喜,以为是“天上掉馅饼”而将财物据为己有,有的在失主和警察找上门时,还振振有词地认为财物是自己拾的,拒不归还,浑然不知这种行为涉嫌犯罪。警方指出,拾到丢失的财物归还失主,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赋予每一名公民的义务。
近日,贵州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原告陈某系石阡县城内某蛋糕店的员工,2024年2月,陈某在外出派送蛋糕时不慎将自己刚刚花费9500元购买的苹果手机丢失,陈某随即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失物招领,后得知该手机被邓某拾得,陈某当即与邓某联系,表示希望邓某返还该手机,自己愿意支付邓某
N海都记者 林雅璇近日,“网友捡苹果手机归还被失主用练功券酬谢”及“情侣捡14万项链后丢弃被判赔4.5万元”的新闻引发了市民对于“拾金”话题的热议。●拾到财物者要尽到什么义务?●失主答应“重谢”是否算是“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记者采访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的几位律师。
□丁家发安徽合肥一名女大学生在餐馆用餐时,手机落在取餐处,后被一名男子拿走。男子称,若要拿回手机,女生需向其支付2000元。12月2日,当事女生告诉记者,手机里面不但有重要资料,还有其过世家人的照片,“他威胁我说,不给钱就刷机”。
唐伟 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青岛市市长留言,投诉称“来青岛游玩在景区厕所丢失手机,被工作人员捡到索要600元,否则不给手机。”对此,有关部门回复称,已退还支付的费用。同时,对该涉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归还失物索酬是一个争论已久的话题。
律师说法近期,一名女大学生在餐馆用餐时,不慎将手机落下,后被一名男子拿走。男子提出,若要拿回手机,需支付2000元感谢费。女生表示,手机里面不但有重要资料,还有其过世家人的照片,“他威胁我说,不给钱就刷机。”那么,该男子行为是否触犯法律?返还遗失物是否应该给“感谢费”?
原标题:“物归原主”不应成为交易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一名女大学生手机遗落后被耿某捡到,耿某称,要想拿回手机须支付2000元作为“感谢费”,甚至表示“不给钱就刷机”。事发后,这名女大学生将此次经历发在社交平台,被网民广泛关注和热议。事实上,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来源:法治日报 7月18日, 四川达州一网友发布视频称, 自己的手机在商场丢失, 通过调取监控发现, 一男子在捡到手机后却没有立马归还, 而是和家人离开了商场。 事后, 该网友选择报警, 并把手机设置成丢失模式后 给男子留言。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一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的手机在商场丢失,一男子捡到后索要2500元现金作为酬谢,因自己还是学生,手机里有重要资料,最终经协商给了1500元才拿回手机。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