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陈某分别在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文成县玉壶镇坳垟村、光明村开挖山林,建造农村道路,该行为改变了林地用途,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毁坏。
日前,丰顺县潭江镇执法部门接群众举报,官溪村池狗坑有人使用挖掘机毁林开设道路。接报后,镇政府迅速作出响应,组织执法队、林业部门、驻村工作组和村干部到举报现场勘查,发现有工人(吴某)正在使用挖掘机进行挖山开路施工。图为违规开路施工现场。
12月22日,长沙市公安局召开“昆仑2023”及“生态三湘2023”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相应典型案例。近期,长沙县公安局侦办一起非法采矿案,被告陈某权等10人被判处7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该案是今年长沙公安机关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打击非法采矿一起典型案例。
山西高平市政府网4日发布高平市林业局2023年8月7起行政处罚信息台账公示,信息显示,高平市北城街街道办事处3家村委会因存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修建道路的行为被罚款,其中,秋子村村民委员会被罚款167280元,底东山村村民委员会被罚款164100元。
近日,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段某某因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其在2022年6月30日前,在破坏林地范围内,根据当地适宜生长的树木选取树苗种植6.7亩,到期不补种则缴纳补植复绿费89860元,另外,需缴纳破坏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金16680元。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承租某村小组林地后,为方便车辆通行,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他于2022年5月至9月雇佣工程机械对道路进行拓宽。
近日,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段某某因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其在2022年6月30日前,在破坏林地范围内,根据当地适宜生长的树木选取树苗种植6.7亩,到期不补种则缴纳补植复绿费89860元,另外,需缴纳破坏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金16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