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日前印发相关通知,对我省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工作又进行了明确和说明。关于参保补缴办理,明确指出,申请补缴职工应缴费而未缴费时段涉及多个用人单位的,由相关用人单位分别在各自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
8月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下发文件,就国有破产“僵尸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工作做出安排,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应销尽销,最大程度便企惠民。据介绍,按照规定,依法破产的国有企业(“僵尸企业”),无法清偿的养老保险欠费(以下简称欠费)经审核批准后,可以核销。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张瞧2月7日,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征收。
举报社保违规行为可获奖励昨日,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市养老、医疗、失业等五项社保稽查情况,全市追缴清欠社会保险欠费4849.18万元,新增1.5万职工纳入社保保障范围。下半年,郑州市将重点查处用人单位瞒报、漏报及少报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月25日,某煤炭运销公司杨先生通过河南省政府“网上咨询”政民互动平台留言,咨询基本养老保险费断缴后如何申请补缴,申请补缴的要求有哪些?记者就此联系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的相关政策。
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针对舆论广泛关注的“调整认缴出资期限”“职业闭店人”“公司注销难”及虚假登记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已于2025年2月10日正式施行。
睢阳区丁先生咨询:企业社保欠缴,个人可以把欠费补缴上吗?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目前河南省所使用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不支持个人补缴在企业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告知反映人企业拖欠个人社会保险费,可根据豫政〔2016〕77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