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宝剑、丹书铁券、婚书初看起来都和“中华法系”四个字没有太多关系,但都承载着货真价实的法律权利——只是如今人们习惯了“白纸黑字”,回头看到那些栩栩如生的法律珍宝时,不免只见其美学和文化意蕴,却忽略了它们的法律实用价值。
勋章:勋章,是由国家、王室或国际组织颁授于个别人士或团体的荣誉证章,是一种荣誉的象征,它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开始并不是作为表彰的物品出现,而是各大贵族专门为自己的骑士设计的身份证明,后来勋章作为阵营标识的功能被取代,但作为荣誉象征的功能自此开始,勋章这个词算是舶来品了。
所谓铁券,是古代帝王赐给大将勋臣以保证其本人与家族世代享有朝廷优渥待遇以及免罪等特权的证书。铁券的形制,南宋程大昌《演繁露》卷十六尝有颇为详细的考证:“是劵也,铁质金字,本形正圆,而空虚其中,镌勒制文于外已,乃用古傅别法。
颁赐铁券,是奖励功臣并使他们免受惩罚的凭证,代表着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和恩宠。唐代帝王为了巩固政治统治,笼络和驾驭悍将功臣,曾多次向他们颁赐铁券,数量和范围也不断增加扩大,并逐渐成为当时皇帝颁赐的一种常制。
丹书铁券的发明者是汉高祖刘邦,刘邦起自草莽,与众多功臣浴血拼杀得了江山,为了奖励功臣他发下了免死铁卷,《汉书》高帝本纪记载,刘邦在太庙与功臣立誓永保富贵,作丹书铁券从中剖开,左边赐给功臣,右边藏在宗庙之内,日后功臣犯罪,拿出两块铁券只要合二为一,就可获得赦免,宰相萧何,留侯张良,楚王韩信,还有陈平,樊哙,卢绾,周勃都获得了铁劵,但汉朝初年的铁券并没有免死的作用,所以数位功臣都获罪被杀。
友友们大家来啦,今天来和大家一起分享精彩话题老规矩先点赞再看文!唐朝的免死金牌,也称为“丹书铁券”,是皇帝颁授给功勋卓著的大臣的一种特殊物品,象征着持牌者拥有免除死刑的特权在古代社会,皇权至上,法律和权力结构紧密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