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印发《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政策。《通知》明确了哪些内容,一起来看!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根据《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已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达就业年龄的本市户籍参保职工子女将调整参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