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该中心深度优化公积金政策,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该中心深度优化公积金政策,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工作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再调整央广网呼和浩特3月26日消息(记者邵玉琴)楼市牵动着千家万户。202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把 “稳住楼市” 写进了总体要求,明确要 “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并鼓励各地因地施策,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3月2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的精神,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适时推出惠民新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
呼和浩特出台购房新政以期激活房产市场(北疆新闻资料图片)北疆新闻呼和浩特9月23日消息(记者 吴汇慧)9月23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5〕7号)第四条规定“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宅的,可贷额度提高到
6月1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中心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呼市市区无房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0元,市属旗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5〕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首府人口集聚,提升城市人口能级,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现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调整如下:1.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经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推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近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依托“呼和浩特公积金”APP、服务大厅业务窗口等渠道,该中心上线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线上“一张表单申请、一份合同授权、一套材料提交、一体流程办理”。
3月1日,由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业协会共同筹办的“向光而行·齐聚青城”呼和浩特市2025年线上房展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启幕,展会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共有呼和浩特市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6079套住宅房源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