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应村委会邀请,协助调处一起农民擅自开荒引发的权属纠纷,从调处纠纷的调查过程来看,很多农民对“开荒”的认知还是停留在过去“谁开谁有”的固有模式上,没有能够与时俱进了解透彻当下的“开荒”政策, 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等旗县区相关行政机关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时,将违法开垦的林地、草原确权为耕地并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现象较为突出。
在农村生活中,我们常常在自己居住的房屋附近的闲置地块上开荒种地,这种农村荒地一般是属于农村集体闲置的或者未确定用途的土地,就算是空闲的荒地,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因此并不是“谁开荒就归谁”,更不会因为你开垦耕作了,你就可以赖着了,更不可能因为你开垦了就宣布属于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