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本着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应入尽入,全部安置的目标,充分考虑疫情因素,结合沧州市中心城区实际,沧州市教育局制定了《沧州市中心城区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沧州市运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各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民办学校:为顺利完成2024年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原则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小学和初中继续实行就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沧州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沧州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
各学区中心学校,市直各初中、小学: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肃宁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关工作安排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严禁招收低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初中一年级:招收2023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严禁接收非毕业生入学。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教育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直高中学校: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历年招生数量,综合考虑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河北新闻网6月10日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中心城区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出台,坚持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范围、严格控制招生班额、 严格审核入学资格申请材料、严格规范“公民同招”,实行分类别和分时段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实现阳光招生。
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一、招生对象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含2018年8月31日)前。初中:招收2024年小学毕业生。二、招生时间2024年7月,具体报名时间详见片区学校公告。
3月25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沧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沧州市第二十一中学位于新华区海丰大道以东、兴沧路以北,总投资1.5853亿元。一起来看↓↓↓关于沧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位于新华区海丰大道以东、兴沧路以北,总投资1.
“小升初”的相关政策备受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记者日前从沧州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已经印发了《沧州市区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订了沧州市区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小升初”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
继市区小学招生范围确定后,昨天市教育局公布了2015年市区小升初招生范围。今年市区小升初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市区各初中学校(含沧县县直学校、民办初中)招生同步进行,7月10日开始,7月15日结束,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近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沧州市第二十一中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沧州市友谊路小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沧州市民族中学高中部迁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三所新建、迁建学校总投资7.103亿元。具体来看↓↓↓沧州市第二十一中学项目总投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