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1日8时38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玉缘路与顺通大道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违法上路行驶的叉车,民警立即叫停该车,但驾驶员发现交警后,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往前行驶。随后,民警立即通知前方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并最终在顺通大道宏贸路口查获该车。
吴某某在无叉车作业证的情况下,驾驶工厂内部使用的叉车,从厂内驶出行驶至道路上欲左转弯,叉车的货叉悬于道路非机动车道内,同时徐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该道路路段处,与悬于该道路非机动车道的叉车的货叉相撞发生事故,致被害人徐某某受伤,车辆损坏。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钱塘检你知道吗?不是所有车都可以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比如叉车、铲车等特种设备,只能在作业范围内行驶,不能上道行驶,如需转场作业,必须由拖车或者吊车将其运载到目的地。
原标题:推动“流浪”叉车靶向整治虎丘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辖区一家制造企业调查叉车安全作业情况。“我们一定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管理,防止叉车出园区上道路行驶。”近日,在叉车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现场,苏州某物流园管理人员向检察官表示。
可能还有部分人不清楚新规中对叉车的要求有哪些变动,会对叉车造成什么影响,本文简单概括一下。新规要求叉车铭牌内容至少包含有: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型号,主要参数,产品编号,车架号,制造日期,许可证编号,设备代码,制造地址等信息。
近日,昆明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开展日常工作时,接到大队指挥室的指令称,在西山区广福路与福硕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出警处置。 民警赶到后,发现现场有一辆无号牌轮式装载叉车。驾驶人驾驶该辆叉车前往附近的小区装货物,左转弯时撞上人行道的警示柱。
7月27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自动驾驶、公交专用道、不同车辆的路权等在新修订的条例中都找到了明确规定。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滑板车、平衡车不得上路只有各行其道,才能减少事故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