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2日九派新闻报道,近日,湖北咸宁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中,发现通山县某小学教师邓某曾在2014年因猥亵儿童行为被家长反映到学校。当时该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原学校调查后未做处理,将其调至另一所小学继续任教。2020年邓某利用职务便利再度犯案。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就依法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作出了规定,旨在为净化校园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基层院检察官的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运行的检答网,自2018年10月“上线”以来,以其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解答及时权威而深受各地检察人员青睐。作为提供法律政策运用、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检答网而今已成为检察人员探讨业务、提升素养的园地和良师益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于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近日,在我国第十四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同时判决禁止被告人周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建筑安装相关的职业。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明确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法院应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意见》的公布施行,对于准确适用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从业禁止规定,依法惩治教职员工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平安清朗校园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