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大多数人购买车辆都是到4S店查看所选车型,试乘试驾后才最终成交。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件,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在消费者向其明确询问交付车辆是否为曾看过的展车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履行告知义务,且虚构另行调运一辆全新车辆交付的事实,法院判决构成消费欺诈,判令4S店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生活中,大多数人购买车辆都是实地到4S店查看所选车型,试乘试驾后才最终成交。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件,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在消费者向其明确询问交付车辆是否为曾看过的展车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履行告知义务,且虚构另行调运一辆全新车辆交付的事实,法院判决构成消费欺诈,判令4S店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买卖合同涉及到金钱与产品,而汽车买卖合同也不例外。汽车有很多人喜欢,但因为汽车的价格问题就有人就容易因汽车买卖合同而发生纠纷,在面对纠纷的情况下许多人都希望能够尽快的解决,但也要遵循法律。那么,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发生之后,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8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陆婷 王美玉 通讯员 张跃飞)益阳市民李某喜提爱车,发现车内保护膜已经没有了,销售顾问称是他们帮忙撕掉的,而当李某查看新车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这台车曾被当做展览车,而他并不知情。
在之前的节目中,我们介绍了崔先生的车辆问题,面对经销商和厂家的互相推诿和拒不承认,崔先生收集相应证据成了一件“麻烦事儿”,【广汽埃安经销商涉嫌消费欺诈,厂家疯狂“甩锅”】该事件在《央广车友会》节目播出后,崔先生的诉求得到了解决,但是并未按照“退一赔三”的法律法规执行,而是选择私下
烟台融媒2月6日讯(记者 任雪娜)汽车销售公司展厅里的展车炫彩夺目,加上各种优惠政策,刺激着人们快快出手将爱车开回家。说好的不要展车要新车,结果付了款发现买到的就是展车。消费者能因此解除合同并要求三倍赔偿吗?
余先生在绍兴泓宝行宝马4S店买了一辆宝马330Li花了30多万元11月15号两口子过来提车注意到展厅里一辆同款同型号同颜色的展车不见了余先生:订车那天我们就跟销售说了不要展车,他们也明确跟我们说不会给你们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