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韩敏 记者 严君臣)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遭遇“无妄之灾”,前挡风玻璃被飞来的石子砸中,修车费用该谁来承担?司机无奈之下起诉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11月8日,南通崇川法院唐闸法庭法官邀请专家现场进行评估,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司机最终获赔810元。
前两天出门办事儿,高速上突然被前车带起的石子把玻璃崩了,这已经是这台车第二次在高速被石子击碎玻璃,第一次是在刚提车还没落牌的时候,所以处理起来也是比较熟练了,找了个服务区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按照他们的要求拍摄了各个角度的照片,对方直接推送我一个4s店的地址协调我去那里维修,前期流程处理的十分高效,基本不到五分钟就确定了理赔方案。
因为工作原因,每天需要开车上下班,途中会经过一段高速公路,我晚上9点多下班,上高速的时间大概是在9:20左右,快到出口位置,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当时车辆速度大概在80km左右,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但车辆行驶正常,仪表也没有故障灯,我以为压到了什么东西,也没多想就继续开回家了。
编者按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我们推出【鲁检故事汇】专栏,深度挖掘全省三级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精彩办案故事,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见。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济宁市检察机关的办案故事——《“飞石”砸车归哪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