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新规针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后“闪离”等情形彩礼纠纷如何处理加以明确。近日,广州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中认定原被告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判决要求“闪离”的女方返还大部分彩礼。
近日,广东广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例,七旬陈大爷与小20多岁的张女士闪婚后闪离,要求对方返还20万元彩礼。两人结婚不到一个月便发生矛盾,张女士离家出走,起诉离婚。陈大爷同意离婚,但要求张女士退回20万元彩礼与3万元金首饰,并将给其的50%的房产产权份额变更回自己名下。
原标题:7旬大爷闪婚闪离要求对方归还20万彩礼;“5·20”当天赠送的首饰要求按彩礼返还……法院这么判彩礼作为一种婚俗文化,法律未禁止,也不提倡,但高额彩礼并不能保证婚姻稳定,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