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存量房买方需要通过按揭贷款支付部分购房款项的,各方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主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买卖双方按规定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3月31日,北京正式启动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也就是说,从3月31日开始居民出售在京住房买卖双方可以在原按揭贷款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什么是住房交易“带押过户”?“带押过户”都有哪些好处?往下看,一起了解↓↓↓什么是住房交易“带押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