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在发布会上表示,浙江省研究起草了《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群体比例达到45%。
总体情况: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我国家庭年收入在3万以下的占14%,3万至7.4万的占30%,7.5万至14万的占28%,15万至29万的占17%,30万至79万的占5%,80至149万的占4%,150万以上的仅占2%,可以看出,我国家庭收入分布相对较为均衡,中低收入家庭占据了家庭总数七成比例。
年收入是一个计算期内各类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公益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其中90%的人收入来源于工资性收入。整体而言,大部分中高收入群体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一二线城市七成月工资性收入超过8000元以上,四五线城市五成月工资性超过3000元以上。
今天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司长哈增友表示,浙江富裕程度高、均衡性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战略部署,目的是逐步建立先富带后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估体系,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近日,国资委披露了中央企业负责人2022年度薪酬信息,96家央企分别公布了相关负责人年薪收入情况。央企高管薪酬收入由三个部分组成:税前薪酬=应付薪酬+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其他货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