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受援人在涟源市政务中心司法局窗口赠送锦旗合影。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梁聪明 本是好心让人搭便车,却出了车祸致人死亡。除了高额的赔偿金,43岁的唐某还将面临刑事责任。这时,300多名村民站了出来,联名请求从轻处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今天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5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方增强交通安全责任意识。
可是,一旦搭便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且造成了人员伤亡,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2020年6月,李某驾驶个人私家车携张某与另外两名同事一起赴邻县游玩,无奈天有不测风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小轿车相撞,车上四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张某伤情尤为严重,四人当场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好心让朋友搭便车,行驶中发生事故致搭乘人受伤,车主是否担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是否有权主张赔偿误工费?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是否应减轻?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这里要讲的是一件同事亲身经历的事。过年放假的时候,同事和她老公自驾车回家,第一次开长途,他们都很累,也会在中途休息。回家的车程是一天一夜,所以他们也开夜车,晚上堵在了高数路上,堵了很久。同事她很累了,于是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准备发朋友圈,表示开夜车很累而且高速上堵的一动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