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挂靠方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争议时均应当由挂靠人作为民事主体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不能因物的性质或物的流转方向发生变化而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让非合同相对人承担本应由合同相对人承担的责任,合同相对方也不得以材料、设备已用于工程建设而要求被挂靠方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926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邵某军与宁夏某商贸有限公司、王某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要旨】隐名代理,指代理人虽未以被告代理人名义为法律行为,但实际上有代理的意思,且为第三人所明知。隐名代理核心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因5年前转卖的一批口罩存在质量问题,毛成接连牵涉了两起诉讼。最初,口罩的广州买家李某某起诉了口罩生产商东莞市志森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森公司”)和毛成,一审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二审东莞中院均认定,在这笔口罩交易中,毛成是案涉交易的出售方,毛成退还全部货款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