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5号通告,进一步强化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管控措施。全文如下:为最大限度减少涉疫区域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现通告如下:一、市防控指挥部和涉疫地区指挥部将不断加大群众生活物资调配保障力度,统一安排车辆进出涉疫地区,严禁风险管控区域外人员自行前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运送物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五一”假期全市商贸、文旅活动正常开展,公安交管部门在严格依法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外埠来津的7座以下非营运小客车,在“五一”假期期间,因不熟悉本市道路状况等原因发生的10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立即自行纠正的,实施“教育放行、不予处罚”。
据天津交警消息,为持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在依法严格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对外埠来津的7座以下非营运小客车驾驶人因不熟悉本市道路状况等原因,发生以下10类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并监督纠正后,将免予罚款。
2022年1月17日,在第171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二级巡视员何鹏介绍,目前,我国境内仍有其他局部聚集性疫情发生,针对外地来津人员我市仍坚持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查验制度,中高风险地区来津人员实施集中隔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来津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后,我市管控政策相应终止。
据了解,为了满足外埠和本市使用区域指标登记上牌小型、微型客车临时需在高峰时段进入中心城区通行的刚性需求,6月5日发布的《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新增了“外埠号牌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通过“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预约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允许在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进入外环线以内道路行驶。
为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15日,记者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经综合研判目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道路交通流量变化,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学生复学复课,减少人群聚集交叉感染风险,保护群众安全健康,本市继续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号牌机动车早晚高峰时段限行措施。
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定不移做好“首都护城河”,确保冬奥会、冬残奥会成功举办,确保安全有序度过“两节”假期,现就进一步强化天津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