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自管后业委会有权收取物业费吗?业主能否要求公布其他业主的交费情况?小区的停车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还是业主共有?广东、福建等地法院近日陆续审结了多宗物业服务领域的案件,通过判决解答了令一些业主“头疼”的问题。
小区停车位的收益究竟应归物业公司作为停车管理服务费,还是应视为业主公共部分的收益?近期,福州仓山区吉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要求小区原物业公司返还停车收益345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这一判决结果的背后有着什么样的法理?
读真实案例,学法律知识。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加,有的小区在建设时规划了部分露天公共停车位,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那么既然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有权再收取停车费吗?对于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业主有权要求退还吗?
近日,法院街25号院的居民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他们小区业主有40多辆车,但没有物业管理,自2020年7月份开始,他们每辆车每个月交的100元停车费一直由一个业主在收取、保管,他们不清楚自己交纳的停车费都去哪了?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徐淑竞杭州城北一小区去年11月交付,如今交付1年了,但是尚未成立业委会。最近,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司发出公告,表示将对小区200多个公共车位实施停车收费,车位先到先停,收费标准是一天最高收取30元停车费。图源:IC photo业主们纷纷反对。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批因更换物业公司,业主拒缴停车费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金先生所居住的幸福小区是动迁安置房小区,原本由一期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因小区年代久远,基础设施较差等原因,在一期物业公司管理期间,物业并未向小区业主收取过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