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起因是因为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与洮北区的分界线洮儿河给当地两岸人们的出行和秋收带来了诸多不便,当地政府不知什么原因未能在这条河上建桥,而附近村民黄德义与案件其他人在2005至2014年私自建船体浮桥,并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
近日,“吉林洮南私搭浮桥,因收费村民一家18口被判寻衅滋事”一案引发社会关注。7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举报人丁永恒,他说,黄德义案一家18口因私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的审判长是孙某,他曾是冒用他人名字上的大学。
7月8日,吉林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央广网北京7月7日消息7日,中国之声报道了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收费被判刑的事件。理由是,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前言2019年3月10日,这天是农历二月初四。虽然春节已过,但年味还浓,家家户户仍是一片喜气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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