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试图理解城市时,土地制度是一个不可绕开的话题,城市成其所是的过程是土地制度与经济发展互动关系的结果。21世纪的前十年,某个地块拍出“地王”是报纸常见的城市新闻,时至今日,城市中不少人仍面临“大城市的床与小城市的房”之间的艰难抉择。高昂的居住成本背后是资源的错配。
日前,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成功拍卖了三宗建设用地使用权,三宗地块均为个人拿地。面积最小的178平方米,最大的336平方米。该区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媒体解释:此次拍卖,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相关条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利用、经营。
近期31个省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发布,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其中持续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开展宅基地规范管理,加强闲置土地和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等成为多省份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事权下放财权上收,地方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骤减,所承担的事务不减反增,但土地的有效支配权和收益被留给了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