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时刻新闻】又到一年租房旺季,对房东来说,房子可不是简单的一租了事。如果在租房合同中签订了免责条款,租户在出租房内发生意外,房东还需要承担责任吗?主讲律师:尹兰英,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和法律硕士,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合伙人。
房东们注意了,不论何人前来租赁您的房屋,您务必要与其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其中添上下述声明:在租赁期内,租赁方为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如该房屋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租赁人在房屋内跌倒造成人身伤害等,均由租赁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知识要点】法律中所讲的格式条款,其实就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 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拟定格式条款。合 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订立免责条款,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自 由,对方有义务遵守法律认可的免责条款。
律师针对上述案件,明确指出,租房合同一定要加上这句话: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注意防水防触电防盗,不做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人在房屋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在外工作,不少人选择租房来解决居住问题。可能很多人急于找房,在看房的时候没有仔细查看出租屋的状况,便仓促的住进去,还有不少人选择租住群租房。但是,其实出租屋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无论你是房东,还是租客, 租得放心,住得安心,才是大家最大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