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3月19日,北京石景山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该院涉消费欺诈典型案例。在一起案件中,消费者通过电视营销节目购买两只手表,拿到货后发现与节目中宣传的手表不符,于是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出售手表的某公司构成欺诈,判决其退还消费者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
武汉市民孙爹爹退休后没事儿,常待在家里看电视。前不久,他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部非常划算的平板电脑,但东西到手后,他却后悔了。这是为什么呢?孙爹爹说,他有天晚上失眠,半夜三点起来看电视,电视购物节目中正在售卖的一款名为“荣事达PAD”的平板电脑引起了他的注意。
与网络直播购物相比,电视购物不需要智能手机,不需要下载APP,对许多缺乏网络消费经验的中老年人来说,更具有独特的吸引力。然而,在为人们居家购物带来便捷的同时,电视购物中的一些“陷阱”,也为消费者所诟病。
“为了答谢顾客,就在此时此地,我们的商品省去进场费、导购费等各类费用,给顾客一个成本价、跳楼价”“真的不好再低了,我们已经是亏本在卖了,就为了给消费者实惠”……如此诱人的吆喝,我们几乎天天都能在电视购物中听到,不少人实在经不住诱惑,掏出了自己的钱包。
新华社图本报推出“指尖上的3·15”系列报道为您献计献策“守护钱包”指尖上的3·151开篇语:在电影中,坏人常说的一句台词是,动动手指就能毁灭你。而在现实中,我们动动手指可以做什么呢?可以抢红包,可以刷微博,可以摇陌陌,当然了,也可以败家。人人都是消费者,天天都在猛花钱。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老年消费者肖先生向广西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求助,称其5月21日通过某电视购物平台购买了24瓶宣称对风湿骨痛、腰腿疼痛等症状有良好治疗效果的药品,于5月29日货到付款支付了7160元。
近日,哈尔滨一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电视购物栏目看到一款“英国泽利普”净水器的广告,宣传很有诱惑力,但收到货后发现无论是产品外包装还是使用说明书上都没有“英国”字样,而是浙江宁波一家电器公司生产的,这位消费者向对方提出退货也没人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