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7月党的二大召开,在通过的党章中明确提出了“两个服从”:“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还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的行为并不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相反得,我们要常常对权力进行服从。在家里,父母说了算,我们服从;在学校,老师说了算,我们服从;上班了,上司说了算,我们服从。“服从”在心理学的定义是做一件被有权力的人命令的事,而如果没有权力的指使,你是不会主动去做这件事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公正司法实践中自觉铸牢法治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