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明朝一个县就几个公务员,一个县令要养一个班子,究竟是不是这样,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其实,在明开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因为科举三年才一次,每年才取二三百人,而全国有1400多个县,进士又不大愿意做地方官,地方官很缺乏,因此举人直接做县令的也很多,人数甚至超过了县令。
明中期,广东各地“生齿日繁,官输日重””,且地方官吏又“苛索无厌”,以致百姓的处境较前更为艰难,剥削更为严重,而“盐莢货舶,尽入豪门,虽欲逐末以供俯仰而无由也”。特别是明中期,广东平原地区的农业商品经济和手工业发展较快,山区则较为滞后。
广东夏税一直是全国倒数第三,秋粮在全国十五省中排名第九,属于下等水平。广东实际上缴23万多两,占到全国实际征收额的近10%,在十一省中排名第五,低于河南、南直隶、山西、江西四省,属于中等偏上水平,但要说广东是“财赋重地”,明显不够格。
在270多年的时间里明朝的科举考试共产生了90位状元,可见含金量之高。事情是这样的,明洪武三十年的会试,由刘三吾等主持的丁丑科殿试,但录取的51名考生全是南方人,北方人一名未取,后会试落第的北方举人联名上书,告考官刘三吾等偏私南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