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的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且道路条件允许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近日交警蜀黍发现了两件令人惊讶的事情两名驾驶人说“发现走错路,所以就调头了”可是他们调头的路段是高速公路!!!案例一2月25日15时47分许,高速交警四支队三大队指挥中心接过路司机举报称,在侯平高速26km(运城方向)处,有一辆白色越野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情况十分危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