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海网】南海网3月14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你放心,这次做银行担保肯定不会有问题的,即便是出问题也是执行公司股东财产……”当你碍于亲情、友情成为贷款担保人,那么你就要小心被追责。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担保贷款的纠纷案件,依法判决担保人承担责任。
01担保人是什么?担保人是什么:担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02做担保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案情简介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15日,借款人王某玉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陆续向原告王某红借款8万元,约定月利息1.5%。2021年2月7日,经原告王某红和借款人王某玉结算,共欠本金及利息94440元。
当下,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更新债务、周转资金已成为一种常见的金融手段。而常规借贷关系中,绝大部分都会存在担保法律关系,除去传统物保外,人保往往具有更加复杂、隐蔽的法律关系。今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起探讨“借新还旧”中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在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下,原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而民法典对此则作出了重大修改,即对2021年1月1日后作出的保证行为,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