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赵建)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4年11月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以来,该中心已经办理了大量来自秦皇岛、衡水等省内城市,以及北京、江苏、广州等省外的业务,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新京报讯 据“石家庄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初期的经济压力,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新模式,缴存职工可直接使用公积金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前天星球里有朋友问到了公积金,正好借着回复他问题的机会,写篇文章,给大家细致的讲解一下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是怎么用的、有哪些具体限制和现行情况。在本市或县域范围内缴存公积金,异地公积金也能用但要求主贷人有石家庄户口。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 为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2024年11月1日起,石家庄市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作进一步调整优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
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月11日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记者郑建卫)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自2024年12月25日起,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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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从2024年11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具体如下:一、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